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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国家一再明确城乡规划管理权必须集中在市级不得下放,但在实践中这一要求并没有很好的落实到位。通过撤县(市)设区等行政区划调整方式形成的新市区,由于区划调整前具有独立的城乡规划管理权限,区划调整后按规定要上收至市规划部门,使得该类地区成为市、区两级城乡规划管理权冲突的焦点所在。文章从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生态廊道城乡规划管理权冲突的典型案例入手,对规划管理权冲突的表现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剖析了冲突产生的背景和深刻原因,最后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