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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妊娠期糖尿病(GDM)不同时期干预后的妊娠结局及其临床意义.方法 收集2012年9月-2014年10月在我院结束妊娠的GDM患者临床资料,根据患者参加糖尿病筛查和开始干预治疗的时间分为A组(24周-28周)、B组(28周+1天-32周)、C组(32周以后),对三组患者母婴结局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A、B、C 三组高血压疾病、羊水过多、胎儿生长受限、巨大儿、胎膜早破、早产、酮症酸中毒、围生儿死亡相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妊娠期糖尿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可明显改善母儿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