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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新兴市场的特殊环境下,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积累的监管经验有限,难以发现并查处所有的披露违规行为,控股股东操纵信息披露的做法切实存在,强制披露质量总体偏低。然后以2005-2009年沪深两市953家公司共4765个样本,采用EC2SLS的估计方法控制了内生性后,本文发现:为达到隐瞒掏空行为和获取稀缺市场资源的目的,控股股东往往会通过盈余操纵来装饰披露的信息,导致强制披露水平与盈余操纵显著负相关,降低了盈余质量,损害了公司价值和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