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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6年我国正式设立法律硕士学位以来,法律硕士教育作为我国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的重要角色.然而,社会转型期的需求结构的变化,导致法律硕士教育制度难以有效回应市场需求.事实上,正确理解市场化导向是解决我国法律硕士教育问题的前提条件,也是决定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制度发展方向和改革成败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