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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势必会对即期的社会公平、社会和谐及远期的人力资本供给质量产生负面影响。虽然我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这主要源于没有从理论上确定供给主体。我们基于成本分担理论,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供给主体问题进行了理论研究,发现中央政府和流入地政府应该是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真正供给主体,而现行的教育财政体制不利于真正的供给主体承担成本,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变这一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