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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研究江苏高淳区新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前后卒中预后的变化,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方法 通过采集2012年度高淳区农村卒中患者的死亡率,日常生活能力和从事生产劳动者重返工作者的比例,并与我科2006年QUEST数据对照结果 两组死亡率下降11%, (X2=4.485,P=0.041),有统计学意义.1年后存活者ADL分值对照组为51.94+15.59实验组为657.17±14.047, (t=2.676,P=0.008),有非常显著意义.从事劳动者重返工作的比例对照组为55.32%,实验组为7占76.29%(X2=6.561,P=0.013),有统计学差异.结论 新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后,对降低卒中患者死亡率,提高其生活质量,促进他们重返工作岗位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