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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超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以及消防水系统在超高层灭火中存在的问题,对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在超高层建筑灭火中的应用进行初步的阐述与探讨。提出从设计角度,在超高层建筑的塔楼部分独立设置直通顶层、覆盖每一楼层的应急消防立管,每根立管设置止回阀,立管顶部设置自动排气阀,底部设置放空阀门,并在室外设置专用水泵接合器。立管应设在塔楼部分消防电梯前室,如果塔楼有多台消防电梯且分开布置的话,可在每个消防电梯前室分别设置应急消防立管。作为水灭火系统的补充,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的保护范围应为常规消防车最大垂直供水高度以上的各楼层。即立管在50米以上各层设置消火栓箱,供压缩空气泡沫。在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员无需沿楼梯攀登及敷设水带至着火点。只需乘坐消防电梯至着火点的楼层,通过设在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连接水龙带,由室外的消防车供压缩空气泡沫进行灭火任务。可以减少消防队员敷设水带带来的麻烦和体能消耗,大大提高了消防队员在超高层建筑中灭火救援的效率。另外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的立管应独立设置,不得与其他消防系统合用,这样保证了火灾时输送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剂时不受其他消防系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