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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城市总体规划中空间管制内容的编制实施现状进行回顾分析,指出尚存在以下问题:文字表述不严谨,编制成果中对管制要素的选取随意性较大;已建区与“禁、限、适建区”(简称“三区”)并列,不合理;在“三区”划定时未作仔细斟酌,缺少现场调研和对现状用地进行仔细分析,未考虑可操作性;“三区”划定空间层次不一,图纸精度和准确度不够;欠发达地区空间管制工作基础薄弱。初步提出以下改进策略:除从技术层面弥补规划编制缺陷,确保规划内容完整、严谨外,还应注重空间管制实施保障机制是否完善,可专门针对空间管制制定政府规章,条件成熟时由地方人大立法,进行专项管理;将空间管制内容列入城市总规实施评估或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跟踪评价计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