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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受托管理水平,工作更深入、更精细,满足铁路改革发展需要,是铁路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工作当前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首先分析了铁路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模式具有目标统一、信息交流畅通和理事会处于核心地位的优点;然后介绍了该模式的在赔偿能力、理事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就优化铁路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提出了建立理事会工作制度体系、健全治理结构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