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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同时生效。“一法两令”是顺应管理相对人及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高危险货物物流安全的现实需求而颁,《港口法》是这两个规章运行的基础和支持。本文介绍了“一法两令”实施以来的问题和困扰,阐述了海事监管工作中的困扰,浅谈了转变观念,探求规律,建立危险货物监管的理想模式的必要性,对海事监管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