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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治理腐败之策目前已趋于成熟,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无论从战略看,还是从内容看,我国现行的反腐之策完全契合与《公约》,适应于治理腐败的国际潮流。作为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公约》的价值和功能不仅在于为国际社会反腐败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指南和行动准则,更重要的是为国际社会倡导了治理腐败的科学理念和策略。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将是世界各国首选之策。面对职务犯罪,我国应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机制,公共权力的配置机制,资产的管理机制,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回避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