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该文立意于鱼礁经济效益的基点上,对如何缩短鱼礁经济效益的周期作以初步探讨。通过研究认为,鱼礁投放的最佳期应为春秋两季。建议北方海区宜选在春季的4、5两个月份或秋季的10月下旬、11月初;南方海区宜选在春季的3月、4月上旬或秋季的11月。须说明的是,这里指的是“最佳”期,即在有利的条件下将鱼礁沉于海中,在不利因素到来之前让鱼类尽早发现礁体,从而起到“先入为主”的作用。当然其他时间也不是绝非不可,问题的关键是经济效益。(夏根梅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