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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我国尽管近几年法制建设上取得了较大突破,但在作为文化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我国图书馆界却至今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图书馆法,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本文提出图书馆立法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实迫切需要,应抓住契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图书馆法。总之,图书馆立法是促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无论从历史的发展还是从现实的需要都呼唤我国图书馆界尽快建立一部权威性的图书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