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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功能区建设是国家为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地区间产业趋同,人口、资源、环境不协调等现象而做出的重大战略选择.从“十二五”开始,国家将正式部署并全面推动四类主体功能区的建设,这将促进各个地区因地制宜地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并将有利于对资源、环境和生态的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社会的和谐.在主体功能区的实施过程中,“人”的因素起着关键作用,因为一个社会的发展,以人的发展为先导,也以人的发展为目的,人是社会的发展的推动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由农村地区向城市地区,由内陆地区向沿海地区大规模迁移,人口的流动性不断加强,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从1982 年的657 万上升到2012年的2.36 亿,在30 年时间里增长了三十多倍.人口的频繁流动势必会影响到国家各项政策的制定,流动方向是否合理也关系到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实施能否顺利进行.本研究借鉴吸引力测度的相对内在吸引力(RIA)指标,测算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数据结果显示:以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北京为代表的东部沿海省份以优化开发区为主要功能的吸引力最大,以甘肃、青海、宁夏、西藏为代表的西部内陆省份以限制开发区为主要功能的吸引力最小.为了顺利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开发区产业进行升级,合理调控人口;重点开发区采取有力措施,顺利承接优化开发区的人口和产业转移;限制开发区着力搞好生态农业,注重生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