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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城市流转管控是农地保护的有效措施之一。本文以控制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对我国设立土地督查制度前后农地城市流转管控的组织结构变化的模拟,建立相应的理论模型,分析和讨论了管控制度变化所带来的管控效率、管控效果、对扰动控制等内容,得出以下结论:(1)实行土地督查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地方政府对政策执行"扰动"的控制;(2)实行土地督查制度并不意味着管控效率的提高;(3)土地督查部门应加强自身建设,保持一定的管控独立性,强化管控作用;(4)土地督查制度的设立有助于加强土地流转管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