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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目的之一,是实现特殊预防,即防止犯罪人本人再次实施犯罪。在刑事立法上通过严厉的制度反击体系,来对再次犯罪者给予与初犯不同的刑罚评价,为各国刑事立法和理论所关注。深入观察和思索我国刑事法对于再次犯罪的刑罚反应机制,可以发现一个潜伏式趋严化的内在刑罚反应的逻辑体系。本文介绍了累犯制度的法理属性及其刑事政策意义,探讨了渐进式趋严化的刑罚反应体系以及基于整体逻辑平衡对中国刑事立法和司法若干规则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