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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从源头堵住不合格化妆品流入市场,提高化妆品质量,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根据卫法监发[1999]第579号——卫生部关于印发2000年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由卫生部在2000年9月至10日组织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吉林、河南和浙江七省市进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本文介绍抽检内容及抽检结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