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就被”管辖的否定之否定--民事诉讼管辖机制缺陷呼唤“以被就原”制度的建立

来源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ongdou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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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传统的地域管辖中,民事诉讼法基于特定条件进行的资源配置而设立的“以原就被”的一般诉讼管辖原则,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生活中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了。在此背景下,“以被就原”的提出与构建体现了人本思想的法治观念,必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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