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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依据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标准,结合辽宁省耕地现状,把全省划分为辽宁省低山丘陵耕地土壤类型区与辽宁平原、沿海耕地土壤类型区,并依据其产量现状和耕地基础地力要素,编制了辽宁省耕地力等级划分标准,共分为七个等级,相当于全国耕地土壤地力等级划分标准的四至十等。其中一、二等为高地力等级的耕地,三、四等为中等地力等级的耕地,五、六七个等级则为低地力等级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