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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监狱学”视为法学家族的成员,则法学史的历史叙事无疑应当赋予“监狱学史”以应有的地位。不过,由于国内有关“中国监狱学史”这一部门学史的系统研究还刚始起步,而“中国法学史”研究本身仍处在相当薄弱的状态。因此,在我看来,一些已经关注或涉足“中国法学史”研究领域的学者,目前还无力或无意顾及“中国监狱学史”这一研究题域。可以说,“法学史”研究几乎还未将“监狱学史”纳人其研究图景;换言之,也可以说“监狱学史”这一部门学史研究在法学史研究中几乎等于缺席。然而,无论从法学史编撰或监狱学科建设而言,我国的法史学界或监狱史学界都有必要对“中国监狱学史”这一研究题域给予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