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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纳入国家战略,这赋予心理学、精神卫生等学科新使命:从参与"下医治病"的健康中国建设,拓展到"上医治国"的平安中国建设。这表明中央和政府对人民心理需求的关注已从心理健康服务转变到社会心理服务,并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升级为国家战略,这种转变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时代动因。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加速转型期,急剧的宏观社会变迁、各种压力,加之分配不公、贫富悬殊、医患矛盾、沟通渠道不畅、黑恶势力犯罪等已不可避免地引起民众个体的微观改变,使得人们普遍存在着不公平、不信任、焦虑的心态,以及消极的价值观,从而降低了人们的幸福感、归属感、安全感、获得感,削弱了民众信任感。因此,传统的针对个体的心理健康服务已无法满足社会治理中人民的心理需求、完成"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使命。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既关注个体的心理健康,又能够"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能够标本兼治社会治理中的心理问题,满足人民的心理需求。这就是从"心理健康服务"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政策演化动因。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包括心理健康服务和社会心态培育两部分内容。它赋予心理健康服务新的内涵,为精神卫生专业提供了更广阔的服务空间。因此,精神卫生人员应树立"大精神卫生观":服务对象不再局限于少数心理障碍个体或特殊群体,而是应该扩展到正常个体;服务内容不再局限于心理治疗,而是应该扩展到对正常个体进行心理健康培育;服务目标不再局限于帮助患者康复,而是应该扩展到提升个体的心理健康水平。"大精神卫生观"与《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精神高度契合。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宜采用"双主体"组织架构,由国家卫健委、教育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作为心理健康服务的责任主体,而由中央政法委、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信访局等作为社会心态培育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