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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公众对于刑事案件和刑事审判公正性的关注程度日益提升。随之而来的是对刑事法官司法技能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我们认为,过去的法官与现代法官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就是在于是否形成了法律思维的职业特色,有法律思维就有审判技能,无法律思维就只是一种本能。法官是机械地适用法律法条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