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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1例利用交通工具杀妻诈保案的检验。由于此类案件的特殊性,使犯罪分子的动机具有一定的隐密性,给侦查破案造成困难,现将此案报道如下,此案通过尸体检验及现场勘验情况,可以明确死者系因交通工具损伤致死。此案作案目的是为了诈保,具有一定的隐密性,在技术人员检验鉴定中容易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案。通过此案,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在进行保险业务时,对较大保额的,承保时,能否要求投保人提供相关证明,对没有条件而投保险的,要拒保,对此类案件的发生可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