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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到防止和控制船舶造成空气污染的需要,MARPOL73/78公约新增的附则VI,作为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附则VI由《MARPOL73/78公约》缔约国的国际会议于1997年9月通过,是修正《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97年议定书的附件。该议定书于自2005年5月19日生效,2006年8月23日对我国生效。本文在研究了公约的背景和要求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和管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