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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回顾性研究2002年6月2007年6月北京积水潭医院收治的19例不当治疗后再治疗的肢体原发软组织肉瘤和恶性骨肿瘤随访资料,分析不当治疗的原因和选择合理的再治疗的策略。方法:19例不当治疗后再治疗的肢体原发软组织肉瘤和恶性骨肿瘤,平均年龄37岁,男性13例,女性6例;肿瘤部位:股骨下段2例,股骨上段3例,胫骨下段1例,,桡骨远段、腓骨近端、坐骨各1例,四肢软组织10例。病灶全部在术前未经病理组织活检,骨科影像资料检查9例,软组织肿瘤B超检查4例,其余未行影像学检查。术后病理为骨肉瘤5例,软骨肉瘤3例,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6例,滑膜肉瘤2例,脂肪肉瘤3例。再治疗选择扩大切除,扩大切除前先行化疗6例,术后化疗13例。结果:平均随访18月,5例骨肉瘤中,3例肺转移,1例复发合并肺转移;1例坐骨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复发合并肺转移;1例小腿软组织滑膜肉瘤远隔淋巴结转移;1例股骨上端软骨肉瘤术后转移。12例无瘤存活。结论:1、本组患者不当治疗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规范的诊疗程序,缺乏临床、影像、病理三结合的诊断过程。2、恰当地选择外科边界可以提高扩大切除的安全性,患者仍有保肢的适应症。3、规范的综合治疗应视为骨肉瘤、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和滑膜肉瘤的首选,单纯外科治疗疗效有限,应辅以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