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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事实说在理论上是难以自洽的在实践中也导致了立法规范至上主义。从历史角度看,占有这一事实在权利体系不发达的时代曾扮演了权利的角色;在权利体系发达之后,英美法也仍然作为相对的权利而受到保护,其原因包括历史传统、哲学上的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权利救济的相对性以及开放的权利束理论等。而大陆法系对占有的可转让性以及防御效力的规定,也实际上把占有当作了权利。完善占有立法,将占有权利化,对于处于转型期,存在大量无法定产权占有的我国大陆来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