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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民意对于我国刑罚裁量的影响进行了论述。研究表明:民意是国家公民之群体心理事实,是民众意愿的汇集,是社会观念形态。民意应当在刑罚裁量中发挥应有影响力,这是社会正义、民主、法治的要求和对事实的尊重,其也是对刑法中关于刑罚裁量的相关条文作合理解释的当然结论。但民意也应当保持高度的自制,不要僧越法律,不能超乎法律之上寻求积极的介入。另外,当拟作出死刑立即执行的裁决时,民意应当自动退出杀人的行刑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