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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诉制度中的检察机关不同于一般的原告,赋予其原告资格并可对其他主体的起诉进行前置性审查既符合行政诉讼的基本规律又符合宪法给予检察机关的科学定位。本文阐述了有关行政公诉启动模式的诸多争议,分析了构建多元主体加检察前置的启动模式,并探讨了检察机关作为行政公诉人的法律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