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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呼吸系统安全性药理评价通常参考ICH S7A、FDA和CFDA颁布的安全药理评价指导原则,针对呼吸系统的核心试验主要需检测呼吸频率、潮气量和脉搏血氧饱和度等指标。同时还规定当呼吸系统的核心功能试验提示药物若有可能对呼吸系统损害时,应进行追加试验和补充试验,尚需评价药物对气道阻力、肺动脉压和血气分析等指标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