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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法》25条对其作了原则规定。笔者从法解释学、规制经济的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性质、适用范围、制定的激励及备案制度等方面进行法条的解读与评论,旨在理清《食品安全法》与《标准化法》存在的隐匿冲突。为了防止这种隐匿的冲突转化为公开的矛盾和制度碰撞,本文建议国务院在制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时对此予以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