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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义务服师役”,就是让修完规定学分的大学生以及大学毕业生(除了一些特殊专业和特别情况以外)在规定的限期内(如在大学毕业前后的5年之内,或者在报考研究生、就职、出国留学之前)有义务经过教师教育专业速训,志愿到落后的农村以及边远地区义务教育现场执鞭任教1至2年。处在“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的最佳时机,制定和实施大学毕业生为加快推进社会发展和民族振兴“重中之重”义务教育的“义务服师役”政策法规,就会给新世纪我国真正地全面贯彻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奠定可靠的师资基础,为教师教育发展带来巨大的生机与活力,使现职教师以及未来教师能与时俱进努力向上,让新世纪师资队伍优化拓展广阔天地和美好前景,这也有利于执鞭任教者在今后教书育人过程中知任善任胜任“传道、授业、解惑”之职责,愿为中华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而尽心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