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室腹腔分流术后分流管置入肺动脉窝盘存留医疗损害法医学鉴定1例

来源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undok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脑积水临床治疗中分流术,是改变脑脊液的循环途径,将脑脊液分流到人体体腔而吸收,达到重建脑脊液循环通路的目的。医院对患者诊断为“脑积水”后所进行的治疗符合该疾病的诊疗常规。脑室腹腔分流术是脑积水病情治疗的方式之一,患者从病情及相关检查提示:患者存在脑室腹腔分流术的手术指征。2012年7月25日xx胸科医院CT片示胸腔内可见引流管状影,说明引流管未沿皮下走行进入腹腔而是进入胸腔。由于送检病历材料中,手术记录记载简单,对脑室腹腔端引流管置入腹腔后,进而又游走进入左右肺动脉的具体机制无法明确。可以说明的是,脑室腹腔引流管腹腔端沿右侧颈部皮下经锁骨下进入右侧胸腔后,与周围肺组织产生异物性炎症,反复吸收、包裹、最终导致右胸部广泛黏连。依据送检材料显示,患者后期主要临床表现为肺部炎性改变。故医院在对患者行脑室腹腔分流术的过程中,未将引流管腹腔端置入腹腔,不符合临床操作规范,存在过错。xx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对其脑积水等诊断有诊断依据,在对其实施脑室腹腔分流术的过程中,未将腹腔端固定于腹腔而将其误置入胸腔存在过错,上述情况与患者肺部炎症及开胸取管再次行脑室腹腔分流术的目前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医疗过错与被鉴定人肺部炎症及目前结果的因果关系程度,从法医学立场分析属于主要因果关系范围。本次检查肺功能测定结论中度限制性肺通气功能障碍,主要指标符合肺功能轻度损伤。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第g)七级第45)条、h)八级第46)条款之规定,被鉴定人因脑室腹腔分流术,腹腔管置入胸腔长期引起肺部感染,胸膜粘连,右肺局部纤维化,遗留肺功能轻度损伤构成七级伤残;脑室腹腔分流管存留右心房室、左右肺动脉行手术取出,构成八级伤残。根据总则4.5晋级原则,常XX因医疗损害综合评定为七级伤残。
其他文献
多生牙也称额外牙,指正常牙数之外多生的牙齿。多生牙常见于恒牙列,一般分两类:一类为过小畸形牙,牙冠通常呈小锥形,牙根较短,多见于上颌中切牙之间或腭侧;另一类为形态正常的牙齿,如
会议
本次探讨仅就刺创和刺器的关系分析,分析创道与刺器的关系,先还原创道形成过程来分析刺器刃长、创道之间关系。强大暴力作用下,刺器从刃尖部、刃体部、刺器与柄部存在移行部分进
会议
2014年1月1日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较旧标准有了较大进步,新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法医学人身伤情鉴定工作,体系更加科学完善,更加符合诉讼要求.文章就实际鉴定工作中对
<正>自1998年11月香港中年妇女使用烧炭方式自杀事件被报道以来,经媒体传播及互联网的影响,这种自杀方式广为流传。至2001年,烧炭自杀者占香港自杀总人数的25%,成为除跳楼以
会议
心因性损伤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人体损伤,在某些情况下它比一般的机械性、物理性损伤对人体身心健康的影响更加严重,如果采取否定一切的办法,对受害人一律都不作损伤程度评定是不恰
会议
在解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过程中,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是影响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判决的重要因素之一。医疗损害责任涉及医
会议
硫化氢是一种广谱毒物,浓度、时间、暴露速率决定损伤的程度。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是硫化氢中毒的主要靶器官。其机制一般认为与急性反应性喉痉挛、反应性延髓中枢麻
会议
被鉴定人因在原有体内容量相对不足的情况滴注甘露醇脱水后,出现体内血容量剧降导致低颅内压、低血容量性休克,反射性的引起冠状动脉痉挛性收缩导致其自身存在的冠状动脉粥样硬
会议
医疗纠纷是病人或家属对医疗工作不满,认为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有失误或其引发的后果,在卫生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未作出裁决前,发生的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案事件.近年来,随
会议
文章指出XX省省立医院对被鉴定人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对患者疾病诊断欠慎密、治疗方案选择欠妥当、未尽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和抗感染不到位之过错。本案其骨髓配对已成功,医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