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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灾害)保险制度具有分散风险及补偿损失,减轻政府防灾救灾的财政负担,提高民众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范意识的功能。我国地质环境(灾害)保险机制建设的法律依据已经明确,技术条件已经具备。应该尽快研究制定地质环境(灾害)保险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规范条款,设立地质环境(灾害)保险基金,建立科学的地质环境(灾害)保险开发、运营和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