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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在不断扩张,全国各地的城市都在大力开展更新建设。但是,我国人多地少的供地压力,要求我们必须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城市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保障城市化进程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旧城改造就成了我们土地管理工作者新的工作重心。所谓旧城改造,是指对已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城市旧城区的房屋、基础设施、居住环境、道路交通、以及区域的功能,根据城市建设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加以修建、改善和调整,为城市创造符合现代城市经济发展和居住生活需要的生产、生活条件的开发建设。商洛市地处陕西省东南部,总面积19293平方公里,辖1个区、6个县及1%个乡镇。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商洛市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于2008年12月颁布了《商洛市中心城市旧城改造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学习和研究,认为该办法在宏观指导、具体工作实施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借鉴意义,本文对学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进行了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