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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是地球上最为珍贵的自然资源之一,不仅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而且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功能。我国是世界上湿地类型齐全、数量丰富的国家之一,湿地资源为我国带来了丰富的生态与经济利益,然而我国湿地资源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保护,湿地资源日益减少,完善法律来保护湿地资源迫在眉睫。本文分析了我国在湿地保护中法律方面的缺失与不足,提出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如何完善法律来保护湿地资源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