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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56年中国从新民主主义阶段进人到社会主义阶段以来,中国一直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本文首先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了解析,并阐述了北欧、以色列、苏联等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并对社会主义建设阶段的灭私有制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矛盾进行了论述,最后指出社会主义是人类对于美好社会的一种追求,如果没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这只可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景而永无实现的可能。现阶段,在北欧和西欧许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国家,不管是将其称之为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全社会范围内大规模的再分配,建立起了普惠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共同富裕,或多或少地体现社会主义的宗旨。所以社会主义是一种属于全人类的理想社会,并不是专属于社会主义国家的。虽然中国在初级阶段无法完整地实现消灭剥削、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宗旨,但它的方向和目标是确定无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