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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政府所分享的增值税是按照生产地原则进行分配的,这给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带来了两个方面激励:(1)为了获得更多来自中央政府的税收返还;(2)为了获得更多来自其他地区居民消费本地生产的商品所承担的税收。同样出于财政收入等考虑,各地方政府倾向于投资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而这些行业进行产能调节的弹性较小,因此更易出现产能过剩的问题。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对产能过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计量分析,回归结果说明,我国的增值税分享制度对产能存在影响,并且在重工业领域表现更为显著。针对目前我国增值税分享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际增值税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为了抑制现行增值税分享制度对地方盲目投资的刺激效应,可考虑以下两种改革方案:一是将增值税的税权归属于中央政府,由中央在全国统一征收管理。二是仍然将增值税作为中央和地方的分享税种,但是改变增值税的分享办法,不再按照各地方政府征收的增值税税收数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