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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艺术的角度探讨了“器”的审美问题,讨论了制作过程中审美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强调“形式”在器形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说明了材料及工艺技术亦有着独立的审美价值。在“器”物的造型中。形式美的结构性特征必然大于形象性特征,且又为内在规律及物质和技术所规限。抽象的造型实验就是对这种规限的挑战和突破,寻求“形变”。这是个体的变异性的,而不是普适的整一性的,故而现代陶艺需要“祛魅”,摆脱对形而上学的虚幻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