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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是指以支配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物权。用益物权的客体为他人之物,主要为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也包括自然资源,但不能是动产;用益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使用价值的支配,可以具体化为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BOT方式广泛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资本与公共资本相结合的产物。本文以BOT项目为例,对用益物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进行探讨。就项目公司而言,BOT项目资产的实质是用益物权而非作为其载体的实物资产;用益物权的具体内容决定了BOT会计模式的选择:金融资产模式拟或无形资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