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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保护,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必须走法治化道路.针对农村环境法制建设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在立法上明确公民环境权,完善相关立法工作;在执法上改革现行环保管理体制,强化执法力量;在司法上完善司法解释,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守法上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在法律监督方面加强上级行政部门以及社会舆论等对农村环境执法的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