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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专项之一,属于宏观层次的规划,但同时又具有本身的特点与规划层次。通过研究,我们把保护范围拓展到了整个广州市域,建立了市域范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历史城区保护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控制性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单位(含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规划层次,并强调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下埋藏文物的保护,提出了与规划管理密切结合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图则的编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