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触电死亡案一例讨论

来源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hska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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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日下午,有人报警称:在一美容减肥院内,有一女子在做减肥时死在按摩床上.120到达时已死亡.1.2初步尸表检验情况死者青年女性,体型偏胖,衣着褪去,仅余内裤.口唇及甲床紫绀.背部多处1.5cm×1cm左右大小的皮肤损伤.体表未见其它异常.本案中,死者触电时不是瞬间死亡,而是有感觉不舒服突然坐起、后又躺下的动作过程,病理学检验见死者背部损伤皮肤符合电流损伤表现,左心室肌纤维部分断裂,排除了其它死因,分析认为死者在按摩时接触按摩带触电,但电压电流相对较小,非220V的电压,此电流未造成死者全身组织器官细胞瞬间极化,但是应足以改变心脏的窦性心律而造成死者心脏的颤动,导致心源性死亡。本案中由于通过死者身体的电流相对较小,故尸表检验死者背部损伤电流斑没有明显的火山口状、质硬、色灰白或灰黑,特征不典型;而死者接触的按摩带的工作电压以及死者身体下方的床单、褥子、按摩床、床脚的橡胶垫等又是造成死者接触电流相对较小的原因。在排除其它死因和疾病的情况下,评定为触电致心源性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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