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清代,政府主持下的跨区域粮食调度措施,是面对自然灾害时社会响应行为中极为关键的组成部分,其力度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灾害导致的社会后果。华北平原地处畿辅,为清代接受粮食输入规模最大、受政府粮食政策影响最深的地区。本文以《清实录》、《上谕档》等清代档案文献为历史信息源,挑选华北平原地区清代盛期、晚期分别发生的两次典型旱灾—1743年(乾隆八年)旱灾和光绪初年大早(1876~1878年),对灾区范围、灾情程度、政府措施(特别是粮食调度情况)、社会后果(如流民、动乱)等信息进行整理并分别对比,结果如下:(1) 1743年旱灾期间的救灾完全由政府主导,通过漕粮截留、仓粮运输、拨银买等措施,灾区从多个省份、地区(长江流域各省、口外、盛京)获得了丰富的粮食供应,赈济形式为直接发放银米;光绪初年大旱中政府粮食调度基本瘫痪,主要赈济力量来自民间和国外团体,官方赈济形式以煮赈为主;这种转变,是在主要余粮产区农业凋敝、南北粮食运道(大运河)阻断、政府财政枯竭的时代背景下发生;(2) 1743年流民数量有限,其流向为就近的北方热河地区;光绪初年则规模巨大,以向南、向东北两个流向最为显著,指向当时全国范围内有较多余粮、灾民安置能力较好的地区(长江下游、东北三省);(3) 1743年社会秩序较为稳定,而光绪初年则发生大量动乱事件(主要为盗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