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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由此带来未成人犯罪社会化处遇的新契机。在《刑法》、《刑诉法》、《监狱法》、《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以及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的支持之下,试点省市初步建立起了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并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