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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透明度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研究热点。普华永道2001年初发布的“不透明指数”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信息披露透明度存在很大的问题。本文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考评结果作为信息披露透明度的代理变量,以2005-2007年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1541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以及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分年度及全样本分别考察了独立董事比例、是否设置审计委员会与信息披露透明度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是否设置审计委员会与信息披露透明度正相关,但在统计上不显著。这表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