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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是相互依存的两项权能,两者不容分离。当前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呈现出职能分散、“重控诉轻监督”、职能被异化、角色矛盾的现状。监督职责,应当加强。设立专门诉讼监督机构,并不能有效应对诉讼监督面临的困境,也无助于实现强化诉讼监督之初衷。在现行模式下,加大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力度的主要途径在于强化检察人员监督意识、提高检察人员监督能力、加强内部协作、完善考核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