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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严重的“权力寻租”现象,造成这种权力寻租的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的有限性、政府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对森林资源的利用进行控制、制度的不完善造成了寻租空间过大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在道德方面的失败和部门利益的争夺。权力寻租对森林资源和人类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同时也助长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各项原则、制度和规则对我国的森林资源和林业行政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依法治理林业行政执法中的“权力寻租”,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优化生态环境,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