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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主要涉及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人民代表大会自身的组织结构问题,即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及工作机制才有利于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履行职责;二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功能问题,即什么样的立法体制及法律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人民代表大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问题,即如何按照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的性质和监督有效、行政高效、司法公正的要求完善和创新它与“一府两院”的制度性关系.60年来,我们在上述三个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表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与工作的制度化;立法体制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和不断强化的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