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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宏观、微观以及财税体制改革三个方面观察、分析了企业税费负担与就业的关系,进而尖锐地指出: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一种抑制创业、投资和经营的税收政策和制度,是不利于扩大就业的税收政策制度,应当毫不迟疑地予以调整、改变。税收征管部门应立即取消针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歧视性政策,制定实施有利于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至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收政策,这就是税收政策与社会充分就业的“契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