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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律语言的模糊性是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是基于法律语词的自身特点和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律思维方式的逻辑性所决定的,正如霍姆斯所说,"法律人受到的训练就是在逻辑上训练,类推、区分和演绎的诸过程正是法律人最为熟悉的,司法判决所使用的语言主要是逻辑语言。"然而,客观上,因法律语言的模糊性,使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对法